我院法学法律硕士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开始后,由于申请调剂考生的数量较多,对本批调剂考生的资格作了限定,并对复试工作做了安排。
一、调剂考生资格要求
获得第二批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研究生考试总分为330分及以上。
2.考生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若为独立学院毕业生须通过司法考试。
二、复试办法及内容
复试分为笔试与专业综合面试。
笔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面试: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要求
1.笔试与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组成,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5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项目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复试报到:4月8日8:00-9:30
笔试:4月8日10:00-12:00
面试:4月8日14:00
报到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行政楼西配楼253室)。
五、复试流程
1.报到。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接到我校的复试通知并已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需携带的资料:(1)提交“学信档案-学籍信息”打印页(往届生携带“学信档案-学历信息”打印页)和身份证原件;(2)拟办理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需提交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下载地址http://yjs.tyust.edu.cn/zsgz.htm)。
2.领取复试表。考生领取复试表后持复试表到法学院(综合楼13层)报到。
3.参加复试。考生按照学校、报考学院相关规定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考生当天即可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