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党建工作  学科建设  教学工作  科学研究  团学工作  对外合作  人才引进  招生就业 
当前栏目    
 
? 科研制度 
? 科研通知 
? 科研成果 
? 资料下载 
科研通知    
 
关于201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1-06-08 00:00  

关于201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科技厅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本次报奖将由山西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出“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并择优推荐“山西省科学技术奖”。

2.各项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名额不能超出科技厅文件规定的人数。《推荐书》中“推荐意见”的内容为“同意”。

3.报奖采用网上申报加书面推荐的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者请登录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为http://www.sxinfo.gov.cn),点击“申报专题”栏目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专题”,再点击“网络推荐系统”图标,进入“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完成注册后,按照系统使用说明填写项目推荐书,填写完成并确认数据无误后,打印推荐书,同时点击“数据上报”发送数据到推荐单位。

注意:对未经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的成果,应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6.0版”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另外附报导出电子版文件。

2)书面材料: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须按照《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认真填写。装订成册的全套书面推荐材料一式5份(其中1份为原始件,在《推荐书》首页左上角注明“原件”),科普项目应同时报送其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图书或电子出版物)样本3套;不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推荐单位意见”和“主要证明内容”的推荐书主件内容一式20份;

注意:应用证明应盖有应用或实施单位的公章;经济效益证明要同时盖有应用或实施单位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4.请于2011年7月1日中午12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科技处。

联系电话:6998256、18636113711

联系人:郭一娜、马骏

附件: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技产业处

2011年6月8日

关于2011年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11年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各推荐单位使用推荐单位用户名和登录口令进入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推荐工作。

1、2011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包括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及技术发明类共三类奖项。

2、推荐项目应符合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应类别奖项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且通过省科技厅或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未经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但符合下述条件的项目,在通过科技成果登记后可纳入评审范围。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行业准入方式,并已通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或行政审批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技术标准等。

(2)已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和实现转化,且规模化实施两年以上的专利技术成果。

(3)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专著,且已在国内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引起了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并由所在单位学术机构出具综合评价意见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4)执行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按规定采用验收方式,由下达任务的部门组织,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评价,并做出了正式验收结论的科技成果。

(5)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范围限于2005年以来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品(以下简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同时具备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等条件。

3、推荐科学技术进步类和技术发明类奖的项目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正式应用和实施,并在所附应用证明材料中予以明确说明,科普作品要求已公开出版发行一年以上;

推荐自然科学类奖的项目,其相关论文、专著应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尤其是重要学术刊物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在实际中得到应用。

4、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

6、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和技术发明类奖项。

7、参加过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且其研究成果应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推荐单位应在推荐意见中对此予以说明)。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照《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发现或者发明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的推荐书电子数据必须保持一致。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2011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及其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

1、按《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对推荐项目及其推荐材料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并根据省科学技术奖各类奖项的授奖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和项目推荐等级。

2、形式审查要求对书面推荐书与网上电子数据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即:书面推荐书左下角条形码的后四位必须与网上项目列表中“认证码”列内容一致。

3、形式审查要求除对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以外,还应认真审核项目完成单位与完成人员及其排序、所选奖励类别、项目类别、学科分类及学科(专业)评审组是否合适。

4、对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及其排序与项目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证书、发表论文论著等不相符的项目,应出具相关调整证明,说明理由,并由相关人员和领导签字,加盖项目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5、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6、对需进行成果登记后方可纳入奖励评审范围的推荐项目,应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6.0版”对成果登记信息进行填报和数据汇总,并另外附报系统导出数据光盘。

7、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单位应对推荐材料按奖励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其中:

(1)装订成册的全套书面推荐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始件,请在《推荐书》首页左上角注明),科普项目应同时报送其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图书或电子出版物)样本3套;

(2)不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和“推荐单位意见”的《推荐书》主件内容一式20份;

(3)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5份;

(4)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一式5份,成果登记数据汇总光盘一份。

四、推荐受理时间

书面推荐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进行,受理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网络推荐系统将于2011年6月1日开通,到7月31日18:00时予以关闭。

各推荐单位在集中上传推荐项目电子数据后,按期将全部书面推荐材料集中报送到省科技厅计划成果处(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五、其它事项

1、本通知及《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推荐项目汇总表、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与代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等全部放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为http://www.sxinfo.gov.cn)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专题”栏目中,请直接从网上下载。

2、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推荐。

3、经形式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能参加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4、推荐系统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信息中心联系。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山西省科技厅计划成果处

联系人:牛志勇刘捷

联系电话:0351-40381040351-4077262

电子信箱:liujie@sxinfo.gov.cn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邮编:030001

(2)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信息中心

联系人:舒强李向东

联系电话:0351-4171422、4062344、4063509转8207、8201

电子信箱:service@sxinfo.net

二О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365bet线路检测中心 院办公室:0351-6998157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 邮编:0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