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66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教规办函[2011]3号)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学院(部)接到通知后尽快按文件要求组织推荐优秀成果与人选,并于2011年6月29日前将本单位材料报送科技产业处,逾期不再接收。
报送成果均要求一式6份(申报评奖表1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匿名活页评奖材料,参评成果6份,参评成就奖材料6份)。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通知、评选办法及申报评审书,均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科技产业处
2011年6月27日